一对一咨询

为了增强双方的家庭责任感,维持家庭和睦,经双方充分协商,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与她(他)人谈恋爱,单独约会、接吻;   2、一夜情;   3、嫖娼或卖淫;   4、与她(他)人通奸;   5、与她(他)人同居;   6、与她(他)人生育子女。   第二、夫妻双方必须真诚、友好的善待对方,不得有意欺骗对方,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三、任何一方有本协议第一条6种行为之一,或实施家庭暴力,即为双方婚姻中的过错方,对方为无过错方。在双方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0 ,无过错方分割 100% ,子女抚养权服从无过错方的要求,并由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伍拾万 元整。   第四、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均精神状态正常,冷静而理性,并都认为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第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了这样的协议,后面发现签之前有出轨了,这个协议有用吗

其它
2020-11-09 13:49:29
律师解答区
  • 没有用的。这个忠诚协议是没有什么法律效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