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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本人郑**(身份证:42*******2。。***。。)欠何**人民币133815.5(壹拾叁万叁仟捌佰壹拾伍元整),应在2021年1月31日前付清,第一笔40000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支付,剩余款项每个月月底前支付,如出现违约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10.23 您好!这份欠条有问题吗

其它
2020-10-23 16:28:29
律师解答区
  • 建议你加二条,如果一期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则视为全部债务到期,及借款人应承担出借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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