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于今年5月份在户籍所在地县城买了一套房商品房,当时签了一份保价协议。保价协议约定如下:一、甲方给乙方提供的折扣为甲方对外最低折扣;二、甲方承诺:自购买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甲方同项目房源对外优惠折扣低于给乙方的折扣,则甲方同意向乙方退还差额部分;三、乙方购房折扣及成交价格等。而现在甲方在9月份至10月初进行了很大力度的折扣,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呢?

其它
2020-10-14 09:09:30
律师解答区
  • 要求对方按照协议执行,退还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