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原告,下面是我写的诉状,麻烦帮我看下。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8月15日签订一份合股协议。协议约定,原告以注资20000元占股20%入股被告*汽贸美容部,并聘请原告担任美容部经理一职,由被告*贸对美容部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并对美容部进行单独核算,被告除摊派合理费用后,到结算时应按股东比例进行合理分红。另协议还说明美容部以租赁形式进驻*汽贸,美容部对*汽贸及分支机构的建设和装修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投资。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每年分红都是由被告决定分红金额,从未给原告看过账目等资料。2020年8月中旬,原告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离职前被告口头答应将退还之前入股本金20000元及当年分红,2020年9月中旬原告离职后被告无故终止合同,拒不向原告支付入股本金20000元及分红,后原告又多次要求被告退还,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搪塞原告。

其它
2020-10-14 08:57:01
律师解答区
  • 不好意思,这块不太擅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