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11日晚上喝少量酒骑电动车剐蹭50-60岁男性一名,都是顺行,受害人推着轮椅走在路中间,速度不快,致使受害人摔倒坐地上了,接着去当地县医院拍片,结果没有事,给了400元医药费,再次索要赔偿未果,打电话报警,警察询问后结果,电动车全责,问老人有事吗,能走吗,有病看病,没事可以走了。走时受害人接着说以后身体有什么事就还找我,到12号下午5点,受害人给我打电话说在圣洁医院,家里侄子是医院的主任,拍的片子又说肩膀的筋断了,需要做手术,让给出治疗费,我说没有钱。今天13号上午又给我打电话跟我要钱,我说没有,他说那我得治病呀,我说该治病治病,最后你走法律起诉我就行。 律师,我就想问问, 这种情况他可以随时找我要钱吗,当时都已经去医院检查了当时,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解决最后,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

其它
2020-10-13 11:11:29
律师解答区
  • 事故发生后当时检查没有问题,事后发现新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不能当然排除事后仔细检查又发现问题的可能,我个人感觉应该根据医院的诊断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