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马律师,您好,我2018年6月在信阳市工业城买个一套商品房,签的合同约定4月30日交房,截止到9月22日仍未交房,按照合同约定超过60天,可以解除合同,期间给开发商发过催告,但一直不给正面答复,我想要求退还首付款及利息、月供款及利息、相关手续费用、银行贷款及利息并赔偿房屋增值差价,该如何进行上诉?
其它
2020-09-22 14:06:01
律师解答区
你好,可以根据合同内容提起诉讼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及赔偿相关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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