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张律师您好:我去年9月份把自己公司100%的股权卖给了另外一家公司,并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竞业期限为5年。不得从事和开展 原公司相似相关的业务。 但是没有竞业协议补偿金,所以准备重新做这一行,是否有法律风险,是否算违约?
其它
2020-08-31 15:20:01
律师解答区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或未实际支付,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遵守竞业限制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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