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袁律师,您好!我妈妈做右肾摘除手术过程中刮伤十二指肠,术后两天出现十二指肠破裂,在医院住了45天(从手术当天算的时间),期间病人输了一个月的营养针,什么东西都不能吃,现在院方给预我们的处理方法是两种:1.把我妈妈的社保给院方报销,多余治疗费用不用我们出(术前交了一万七),也没有赔偿;2.先把费用结清,然后走司法程序说关于赔偿问题。我觉得院方太欺负人了,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纠纷
2020-08-17 08:31:41
律师解答区
  • 你这属于医疗事故,先通过当地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后再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