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一名再婚者。因再婚后对方收入不透明(结婚八年了,工资收入多少,资金多少从未能知,原来的的工资卡也给她,后因问她要钱没有,所以收回了。但每个月均给她大部分工资。家中存款多少也不知),且对方表示她的公积金将在她退休后取出来给她女儿做嫁妆。我现住的是她的婚前房,故我想用自己的公积金再买一套房(房主写我儿子的名字),为止,我想与她写一个协议,写明买的房属于我儿子的。这个决定在法律上行得通吗?

房产纠纷
2020-08-06 10:43:11
律师解答区
  • 如果你们达成协议,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