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20-05-04 01:49:25 2017年用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做了贷款,他连生活费都不给,还不出,我赢的把握大吗? 2017年用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做了贷款,贷款200万用于老公的公司,贷款合同是2017年签的,2018年下半年他开始贷款的,但是200万只有140万到公司的,其他60万没有到公司,2019年4月份他提离婚,外面小三怀孕了,我也通知银行停止房贷,刚好200万贷完,2019年6月他起诉离婚,7月份住到外面去了,从那时起女儿就归我管了,他连生活费都不给,8月份他故意向银行继续给他房贷,8月份银行通知我说老公说贷款还不出,叫我和女儿东西打包好,银行要来收房子了,12月份银行还继续给他放贷,他是故意不还的,就是想叫我同意卖房子,可以再离婚前把房子的份先拿了,他自己还多了200万,当时买房子就是因为孩子的学校就在对面,他完全不顾自己的女儿,故意不还,让银行起诉,请问律师,我在四月份和银行明确说了停止放贷,因为夫妻闹离婚,银行也确认了,但是8月份又给他放贷了,还通知我,还不出,12月份又给他放贷,我赢的把握大吗?他就是故意的

其它
2020-05-04 01:58:35
律师解答区
  • 要看当时银行同意停止放贷以及后续同意继续贷款的材料有无问题,如果已经明确同意停止放贷,后续未经过房屋共有人同意又放贷,那这个后果不应有你承担,具体可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