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是郑州西四环金马凯旋家具商场里面的一个商户。2018年6.12日和商场签订合同。合同要求2018.10.1日开始收租金。在草签协议之后,由于找品牌不顺利,我们向商场总经理提出撤场。商场不让撤并提出他们帮忙找品牌且承诺原来协议作废,等品牌落实后重签协议。2019.2.15日左右,商场总经理辞职。口头承诺重签协议的事情没有落地。2019.3.月我方进场装修,六月确定品牌。在2019.9.30即将营业时断电。商场说要按照原合同结清2018.10.1到2019.10.30日共13个月费用。在原商场总经理给现在商场负责人去电话陈述了事实之后,商场说减免3个月交10个月。现在新的争议是,商场要求从去年9月底断电直到今天,这个交涉期间没有营业也要缴费。

其它
2020-04-22 19:10:15
律师解答区
  • 保留所有的口头承诺证据,断电期间的费用你可以不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