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老婆跟我结婚之前有个女儿,今年5岁。离婚时是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她前夫,现在我想要帮我老婆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拿回来。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我查了一些资料,原抚养人的经济能力是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我老婆的前夫没有任何经济能力,但是他的父母有很多财产。这样算我老婆前夫的经济能力吗? 如果算的话 ,还有什么办法能拿到抚养权 。 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3-28 17:32:57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抚养权可以提起重新分配,抚养权的判定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