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强制我们放假回家过年,并要求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我1月份没有请假,但是公司只算我1月份打卡工作日工资,双休日不算工资,1月份只算我出勤了12天,2月份公司也只发过年那7天的法定节假日工资,请问1月份的工资,公司这样发放工资合理么,2月份疫情期间公司应该正常发放我们整个月的工资么,我被隔离到3月18日才从老家回工作单位,请问3月份公司应该正常发放工资么?
合同纠纷
2020-03-20 17:18:24
律师解答区
1、2月份要正常发放工资,3月10号以后可以发放最低工资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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