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马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问题。我2019年1月1日在一家店购买了一双鞋,在3月1日我向店家反映鞋底断裂(实际断裂时间在这之前,但是一直没发现),当天把鞋子给到店家承诺会解决问题,但一直到今天都没有解决问题。期间,4月份我问了一次,店家回复的是一会给我查,没有等来结果。5月我又问了说的是现在夏天没生产冬天的款式需要继续等,结果一等就等到12月份,我再问商家,回复我说我那双鞋子厂家没有生产了,要换其他款式,没有让我挑选,直接给我制定了款式,同时还要我支付15元的运费,我当时就拒绝了,我觉得我没有理由支付这笔运费,商家没有给我解决。2020年1月我又问了一次,店家没有给我任何回复,3月我再问了一次,店家说的是因为我没有给运费所以没有给我解决。在这期间商家一次都没有主动联系我解决问题,每次都是我问他。请问马律师,这15元的运费该我承担吗?我觉得商家是侵犯了我的权益,我是找商家买的鞋子不是店家,我的鞋子是自然断底,商家是不是应该给我换新鞋子?他说没有生产同款鞋子我也同意了愿意换款,还要我支付运费这个合理吗?这么长时间没有给我解决问题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损害赔偿
2020-03-10 16:23:18
律师解答区
  • 可以,建议向商家投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