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家里老人有三间门面房,在老人没有能力看顾这三间门面房时,交于两个儿子看顾,两个儿子在当时起草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大致是:大儿子和二儿子轮流占房子,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当时大儿子不想经营这三间房子,就全权交于二儿子经营,在轮流到大儿子经营的三年时,二儿子要赋予大儿子房费,在2019年二儿子赋予大儿子接下来三年房费后,大儿子突然要提出分房子,一个儿子占有一半房子,但是却不交还二儿子已经给予大儿子的一万元房费。当二儿子同意分房子后,大儿子却只退还当时给予他的房费的一半,就是5000元,并且要求取得房子的一半,这个时候根据法律应该怎么解决,希望能够得到回复,谢谢了!

其它
2020-03-10 13:49:04
律师解答区
  • 您好!首先,这三间门面房是老人的,应当尊重老人的意愿,老人如果同意给你们分房,才可以分。其次,老人可以写遗嘱,可以把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儿子,也可以赠与给其他人。至于二儿子给大儿子的1万元,建议你们兄弟二人与老人协商分家时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