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刘律师您好,我咨询两个工人的事故是否算工伤,1个工人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在回家了的路上,被另一个骑电动车的路人撞倒了,腰骨折住院。交警定了对方负主要责任,这样工人工伤吗!已帮她报了公司的保险处理,她现在还找了律师要公司赔钱10万块钱?合理吗? 还有1个工人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走反道,自己摔了脚骨折,休了半年了,也负了半年的基本工资给他,医疗费他除去村里买的社保报销后的费用也答应给他,就是不肯签一个签收凭证,公司就暂时没转报销下来的费用给她,这种情况她骑电动车走反道算工伤吗?

其它
2020-03-02 23:16:08
律师解答区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详情可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