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本人年前十二月中旬时,跟上级提出离职,我是试用期员工,三天即可离职。和上级沟通后,上级劝我年后离职,于是我工作到公司年前放假最后一天,一月二十二日。当时没有决意离职,也是考虑到公司的难处,自己也再忍耐一下。一月二十三日才开始休假,后来因为疫情,一直没有回公司上班,期间公司也没设打卡考勤。今天人事想寄离职表过来,让我填离职日期为1.22,这不合理吧?请提供帮助,不甚感谢

其它
2020-02-09 22:04:50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如果你书面提出是1月22日离职,一般以书面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