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丁律师您好。我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为每日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后来又发了员工手册规定时间为9:15-17:45;现在执行起来要求10:00-18:30。。这与我下班接幼儿园孩子有强烈冲突,我不想同意,公司可以强制执行吗?公司表示如果强行早走的话会给记旷工,孩子又不能不接。我该怎么办?谢谢您

其它
2020-01-04 2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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