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薛律师您好! 我在北京,被告常年居住在青岛。被告是我小学初中同学,2017年底至2018年9月前,连续借款多笔,中间有借有还,写过几张欠条,是通过微信传的照片。至今,欠款本金6万。请问,没有纸质的欠条,手机上的聊天记录等能作为电子证据吗?胜算多大?对方总不能按照承诺的时间还款,有没有别的措施。

其它
2020-01-02 18:15:39
律师解答区
  •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证明与你聊天的人是欠款人。另外建议再做一个电话录音,若经协商仍不还款,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