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在杭州工作,5月中旬入职的公司,现在已经到了12月下旬,工作时间已经8个月了,我是通过试用期,并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最近临近春节放假,人事找我谈话,以领导不满意我,觉得我工作不满足领导期望,假慈悲的以大家好聚好散,不耽误为由,强行辞退我,说公司不会亏待我的,会赔偿我半个月工资。我协商,要求明年过完年回来我再主动申请离职,被人事拒绝。要求我一周内或者月底立即离开公司,并“善良”的表示自己也不想这样。 我问人事,如果我因为工作上的疏忽给公司造成损失,我可以接受辞职,但是我并没有,仅仅因为领导觉得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他就要我年底急辞,损失假期和年终奖(面试时公司曾主动承诺过,合同内也有相关内容),我不能接受,人事三缄其口,转移话题。而且公司在我试用期的3个月内,也没有给我缴纳五险。 我想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如何搜集证据,据理力争,怎样科学的维权?

合同纠纷
2019-12-20 06: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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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委托我们进行劳动仲裁争取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