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小区,物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果不签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不收房、不交钥匙。产权属于一、二住宅。物业按公寓、别墅收费,高达4.8/平方米5.8平方米/。(三年优惠期3.3元、4.8元)远远高于海口、文昌市、月亮湾区域收费标准。业主们在备案三年期满、优惠三年期满时提出修改协议中价格条款,被物业公司拒绝。对按优惠价缴费的业主绝收,并违反协议“发生纠纷由行政协商、仲裁解决”的约定,把业主告上法庭。现在广大业主走投无路。请律师给我们一个建议。谢谢!

其它
2019-11-20 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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