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丙方是担保人,都签了字了。借款期限: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4月4日。其中第5条明确,乙方自愿提供担保,担保物为丙方名下的资产及工资收入,乙方以自己名下房产向甲方担供担保,但最后第九条明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本金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我认为我没有生效,手里也没有借款协议。在期满之后的2016年9月12月乙方将自己抵押给甲方的房产证借出,我不知情。后于2017年5月11日乙方收到甲方的催款函,乙方并签字知晓,乙方同时在当天向甲方写了还款承诺书,约定2017年10月31日之前还清借款并签字,我作为担保人不知情没我的签字。当天乙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我签了个担保人的还款承诺书,内容为:鉴于2016年3月4日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借款协,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还款提供担保,并自愿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现因还款期已过,借款人至今未归还欠款,故由本人向出借人承诺如下:第二条为,本人愿同借款人共同参与对所借款项的本息偿还,直到清偿完全部欠款为止。第三条为,对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第四条,和借款人共同签暑的借款协议终止前,不得退出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地位。落款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我签的承诺书书中并没有承诺明确承诺期限。后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24日又向乙方送达了律师函,我不知情。后乙方又向甲方签了两次还款承诺书,一次是2018年11月28日,承诺2019年2月28日前归还借款。一次是2019年6月21日,承诺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两次承诺我都不知情。2019年9月20日甲方向法院送达了起诉书,要求我作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起诉当天,我没有收到任何催款函和催款电话。请律师帮我解读下案情,我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19-11-02 19:37:10
律师解答区
  • 你好,内容他多了,建议带上材料到所详谈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