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同事欠债人X(以下简称X)之前和我一起在深圳公司上班,后面X离职后,2018年底找我借钱30万,说是他拿去做生意的,有利息给我。 2019年初告诉我生意失败,给我写了欠条(但没有写具体还款日期),一直到了9月份都没有还款的动作,后面微信承诺每个月还5000,到2020年年初还清剩余款。之后9月份还了5000,但10月份只还了2500,目前人在武汉且没工作,X身份证是大冶市的,名下跟我说是有一套小产权房,一直说卖不出去。
请问:
1.如果我要起诉X应该怎么起诉,且通过法律流程多久能拿回钱。
2.我人在深圳,X人武汉,X身份证是大冶的,我要起诉的话是在深圳法院还是在武汉法院还是在大冶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