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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中的逾期由某某某连带给付责任是什么意思? 夫妻协议离婚,卖房却不签字坐地起价怎么处理?

民事相关
2019-10-27 00:24:17
律师解答区
  •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2、 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