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们公司某某公司(民企)面临破产清算,本人已在此公司工作四年半,且公司还欠两年多的社保未缴纳,工业园区管委会出面请律师让我们签了一回字,现公司负责人说,法院判决一年半至三年叫现接手公司的债权人陆续把社保给我们补齐,因为原公司社保未缴纳完,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去新公司应聘都因社保问题被拒之门外,从今年7月1日员工全部放假至今(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每月发放),这点工资无法生活,现在公司由几个债权人掌管公司,准备重新开工,昨天(10月23号)安排员工回公司上班,我们少数几人未被通知回公司。为此,今日找公司理论,为什么不让我们几人上班,剥夺我们劳动权利,我们要求:第一,公司安排我们上班。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想拖着我们自动离职。第二,即然不安排上班,那么要求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给予补偿,并补齐欠缴的社保。公司又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拒绝。所以,想问下律师,公司这种态度,该如何维权?出现这种情况,即便安排我回去上班,我也不愿回去了,只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齐社保和经济赔偿。请求舒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其它
2019-10-24 22:04:50
律师解答区
  • 这种情况单位不会轻易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尝试协商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