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姓张,我有一个案子。去年7月在博乐市法院判决对方欠付我52万工程款,后期执行局多次给对方打电话,要求对方支付案款,对方均以没钱,再卖项目为由推诿,今年,法院也把被告法人纳入黑名单,前几天,他要见我,结果竟然编造一堆假的收款单,上面还有仿照我的签名。简直无法无天,后脸无耻。你说我该怎么维权啊?

其它
2019-10-21 12:55:58
律师解答区
  • 你好,伪造的笔记可以做笔迹鉴定的。审判案件已经结案,才到执行程序,执行程序法官是不管实体审判结果是否有误的,他伪造的资料也不能成为他不还钱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