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当事人,9月25日入院做股骨头坏死置换手术,医生通知27日上午做手术,26日晚上通知说没有置换的器械,我要求出院,27上午医生又通知说又有器械了,但是要贵1万元,我就同意了,27日下午手术,28日早上从重症监护室转普通病房,这个期间我未做任何运动,30日复查结果,手术部位脱位,医生说有两个方案,一个用手直接复位但是还有可能再次脱位,一个重做手术,我要求重做手术,10月2号,又做了复位手术,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提出什么赔偿条件,是合理的。

交通事故
2019-10-07 13:19:37
律师解答区
  • 首先要看这个脱位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是否是医院的原因,如果是可以主张院方承担后期的治疗费用及相应的陪偿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