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有些问题想咨询你一下;我未婚,和男朋友在一起应他要求要了孩子,后因他的家人阻挠引产6个月婴儿,身体因此出现一些不适;他说他会补偿我,他曾在我的股票账户里留有10万,说是作为我的炒股资金,前几天我们闹分手,他说要给我赔偿让我提价格,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定夺?

其它
2019-08-17 15:13:35
律师解答区
  • 您这种情况,因为没有婚姻关系,所以通俗点说,他给你是情分,不给你你也没法依据法律向他提出赔偿,我国法律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建议您和他好好协商,他若给您财物的话,建议写一份赠予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