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公司拖欠2019.01—2019.06的工资,于8月5号补发。其中公司于2019年1月下旬—3月上旬强制放假,期间每天给20元的补贴。我于2月下旬回到公司,告知领导,但公司不安排工作直到3月10号。我现在还能申请仲裁离职补偿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8-14 00:35:37
律师解答区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支付员工工资的义务,并且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局提起。可以有离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