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学校教师,现被另一所学校拟录用。但原单位及教育局人事局不配合办理调档手续,还说如果走人就处理我,绝对不给档案,并拉入失信名单等等。他们的做法合理吗?他们17年发布过一个文件,说如果教师调出要在半年前打招呼申请。但这与劳动法规定的一个月不符。我现在想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走劳动仲裁,这样合适吗?在这一个月内我坚持原单位上班。

其它综合
2019-07-28 03:51:11
律师解答区
  • 你有编制还是劳动合同制员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