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贵州省三建鉴订了劳务内部分包合同,由于政府的原因,至工地没有完工就停工甚 了,政府已收购了整个工地,而三建的挂靠老板不同我们结算,才逼上告不到法院,经过年的历程,法院判我们为天效合同,合同里鉴订好的,的许多条款法院不予认可,因对方的原田导致的多次停工,在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对方已划款给我做为停工补偿,也发放给工人,法官竟把这些款也算成工程款,而停工损央都分一概不提,请问天效今同就没有这些权力了吗?

其它
2019-07-25 06:32:05
律师解答区
  • 合同无效,一般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继续结算,但是无效合同中的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不适用。无效合同的停工损失需要证据证明,仍然可以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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