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家在解放初期持有土改时的土地证,后换成国有土地证,在十多年前因老房子破旧,面临倒塌,十多年前在向有关部门申请翻新时,他们当时的答复是在规划区内,不能翻新,又过了五六年直至老房屋倒塌。我们无法居住,再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时,他们的答复还是不能翻新或重建。迫于无奈,我在本人的土地范围内重新修建新房,现在已经居住了六年多的时间,棚户区改造相关部门说,我的住房属于违建,请问律师,我的住房是否属于违建,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它
2019-07-11 13:10:26
律师解答区
  • 去相关部门,或规划局问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