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被告占据我们的产权房屋不给我们使用,我们用房产证和落在房屋里的户口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讨要房屋居住。一审、二审不支持我们,不赶被告离开还把房屋的使用权判给被告。我们不服这样的判决。 我们的房屋产证是通过确权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得到。 我们不服的原因是:被告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把我们长期出租借给其使用的房屋翻建后偷办产证据为己有,确权判决书将其认定为我们家的亲戚,与确权的房屋有产权关系。 房屋确权从一开始的初审就把家庭的基本关系弄错误了。尽管初审把全部的房屋产权判给了我们,但是判决书中基本关系的错误,在被告上诉后导致上海市一中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发回重审。确权重审判一半的房屋产权给我们,我们不服上诉,由于判决书里存在认定错误的关系,二审维持原判。重审确权判决书认定的错误基本关系与初审一致。我们不服确权判决书认定的基本关系错误,但是在当时的证据条件下只能无奈接受。 我们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办理了判给我们的那一半房屋的产证。这次讨要房屋居住的诉讼判决,是依据确权重审判决书审案判案。确权判决书认定的错误基本关系,导致这次一审、二审我们败诉,住不进我们自己的产权房屋。 现在我们找到两件新的证据足以澄清前面确权判据书认定的基本关系错误。但是我们的房屋确权重审判案手段刁钻,判决书被上海市高院批准编入《2017年全国典型案例汇编》。我们现在需要找一个房产纠纷、继承关系方面有丰富办案经验,而且办事认真细致有责任感的律师。用新证据推翻确权认定的基本关系错误,讨回属于我们的全部房屋并住进去。被告与确权的房屋毫无关系又不是我们家的亲戚,被告将我们租借给其长期使用,并且委托其保管的房屋翻建后偷办产证据为己有,将我们一家拒之门外,给我们造成极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其犯法之处还要绳之以法。

其它
2019-07-09 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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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有新的证据,可以再次提出再审。建议和原来的律师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