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毛律师您好! 我是团风县人,我女儿2018年8月15号在××医院做的隆鼻手术,在家休息了18天后去学校上课,在此期间鼻子里面一直有血痂,一个月后鼻子里面缝线的地方长出一个小包,问了医院的医生,医生的回答是不要紧,慢慢会消的,再到12月份的时候女儿放元旦假的时候回来,她把包块部分用医用棉签扒着看一下,就看到一个白色的东西露出了了,才知道根本不是包块而是假体露出了,把我们都吓一跳,接着就联系了医生,医生说,这个不用怕挺好处理的。鼻子里面的血痂一直是存在的。我们又去医院医生把那个假体塞进去缝针。到了元月十几号的时候学校放假,孩子回来休息了两天后鼻子靠近眼部的地方起了个包块,我们联系医生说这个有没有影响,医生说前期是没有影响的,估计后期会有影响,让我们去打几天针,打了几天针下了没有半点好转,反而越来越大我们就坐不住了,直接去了××医院,那个我们一直联系的医生让我们去四楼(四楼是做手术和住院部)护士站吧,把跟我们做手术的周院长喊出来了,周院长出来看了一下就说假体要取出来,没办法,又做手术清创把假体取出来了,在医院住了5天,到了腊月29才出院回家,正月初四又去换药,初八又去拆线,搞了好几趟,我们当时要求医院给一个出来方案,医院说等孩子完全恢复也就是今年的8月再说。没办法我们就让医院开了一个证明,现在孩子的鼻子和眼睛的地方还有一个明显疤,前几天我们又去五洲找了一下,五洲给出方方案就是要求孩子再做隆鼻,可我们都不愿意,已经做三次了还毁容了谁还愿意再做,怕了....... ,后来我们也向懂行的人咨询了的,假体一旦外露就不能重新塞进去,如果强行塞进去势必会引起发炎。 毛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您,希望您能帮我们指一条明路 ------一个伤心欲绝的母亲

其它
2019-07-09 14:59:54
律师解答区
  • 可以书面向卫生局医疗事故委员会报告。 可以书面申请法医司法鉴定所医疗过错鉴定 可以要求医院书面承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