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上有规定,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派遣,如果不去,视为违纪,可以辞退等字样。现在公司要求我去外阜工作一段时间,约50天,本人不想去,我可以拒绝吗?公司一直想辞退我,不给予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6-06 16:40:43
律师解答区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