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夫妻双方 为了买别墅办贷款 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了假离婚 当拿到贷款后 马上又去复婚了。现在 双方吵架 真要离婚,请问当时 贷款购买的那套别墅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吗? (有人证和物证 证明是为了办贷款而假离婚

民事相关
2019-05-24 16:55:11
律师解答区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