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我要咨询的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1月25号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们当时就报案了,到了交通队,交警对此次事故的也作出了认定书,其原话是:双方同等责任,交强险各自承担两千元,其他损失我为他修复受损车辆,他给我修复受损车辆,就此结案。尔后双方保险公司也到了交通队,保险公司做了一个现场评估,对方车损去4S店修理就是7000左右,一般修理店就4000多一点,我的车损就2000多一点。当时我也认可了,然而事情不是这样的,时隔40天后也就是3月11号突然我接到他打来一个电话,告诉我车修好了,用了12000,我立马倍感疑惑,他在修理自己的车前车损变动要不要知会我?可以撇开我这个责任人而单方面操作吗?,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我为他修车。他的做法是不是有背认定书?现在的问题是他在我完全不知情的前题下修到了12000,我得按12000的赔吗?还是怎样一个赔法?其中他的车有商业险,我没有,当中有没有欺诈骗保行为?求帮助

其它
2019-05-05 23: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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