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重庆雇用员工女47岁(劳动合同2018年5月-2019年4月,底薪1000+销售提成,月均工资2000出头),第三方事故工伤认定九级,问题:1、一次性就业补助6106*9个月*60%*20%(工资低于社平60%按60%计算,47岁按照社平工资*20%)这个计算方式是否正确;2、关于停工留薪待遇,住院75天,医嘱休息14天,合计89天即3个月,停工留薪待遇1000*3计算方式是否正确;3、关于护理费,员工提供发票120*25天发票,但是诉求120*75计算,怎么计算合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