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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早上好,我们是湘阴县南湖洲社区居民,于2015年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6个股东合伙承建了社区的居民联建工程,其间出纳李白连一收钱未入帐的资金有60万元,重复报帐的资金有20万元,私收出售房款60万元。在地方政府的调解后大部分钱他也承认,现还有20元他不承认。此人是县人大代表,我们拿他没办法。请问该怎么办?他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吗? 孙建德13974022435 2019年4月23日

其它
2019-04-23 08:51:25
律师解答区
  • 你哪里?具体面谈商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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