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宋律师您好!现在我父亲与我所住房屋名字写的是已故祖母,(祖父后来去世)。她有四子女,有的在海外,有的在香港,均与我父无联络三十多年了。现在房屋可能会征地拆迁,相关部门确权时写了我爸的名字。想问问,如果将来房屋置换时,还会有一些积极早迁之类的奖励、搬家费用,那么这部分款项是否需要其他人到场签字,才可以得到?万一需要,我家这种情况,该如何寻找另外的人呢?因为我们连他们的地址电话都没有的。谢谢

征地拆迁
2019-03-30 19:38:48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您可以与拆迁部门协商,将属于其他继承人享有部分的将拆迁款提存进行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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