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陈老师您好: 我今年五十六岁,八六年结婚,八八年生一男孩,二零零三年离婚,孩子判给男方,我现在在农村,只有退耕还林的五亩杏树地,没有任何其他收入,体弱多病,生活极其困难,这种情况下,请问陈老师,我能享受到国家什么待遇

其它
2019-03-22 05:57:52
律师解答区
  • 你好1.,可以要求孩子给你支付赡养费,2.可以申请低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