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你好。我签了一个九个月的租房合同,房租每月2200。我已经住了近四个月,但是现在有别的安排想退房。合同原文是“违约者,按年度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为违约金。” 我需要给多少违约金?我觉得我的租期只有九个月,应该不需要交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可以按比例计算违约金吗?

其它
2019-01-12 15:14:46
律师解答区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若您所述属实,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有过高之嫌,建议再行沟通、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