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周律师,我和爱人认识在94年,之前有过处,后来年她回到宿州,结婚了,2000年育有一孩子,我在外地一直未婚,中间没有联系,2006年她离婚,2012年主动联系我,后处,过程中发现她与之前相处人有短信联系,2014年12月,她自己打电话告诉我和别人有关系怀孕,2014年8月她拿钱5万多首付房子,说是和我合买,非要写她一人名字,后她欠信誉,贷不下来,她跟别人之后,房子无奈我贷下,2016年3月19,她又联系我,后在一起后得知她和之前人领过证,我于2016年9月和她登记,登记以来在一起,她收入每月还谁的,欠多少我没有具体知道,她的孩子说是前夫监护,但一直以来有来往,结婚以来,她父亲安排她弟弟住我房子,事先我不知道,几个月时间,一直以来,经济不明,在生活上不讲理,说房子是她和我共同买的,试问这样一个和别人结婚后离婚又跑来找我,房子还能算她和我共同买的?笑掉大牙,目前房产证是我一个人名字,在银行抵押,我们没孩子,她仗着家里人多,跟我胡搅蛮缠栽赃陷害,每月房贷和外地房租都是我付担着,吃我很少在住处吃,除了每月她自己吃吃穿,偶尔补贴家用外,她的两份收入多少,去了哪里,我问不出,她也不讲实话,最要命的是她对于生育一味怨我,她自己说正常,种种矛盾,造成三天两头吵架,相互不让,攻击,请问律师,我45了,这个年龄能离婚吗?房贷要还20多年,如果离婚,法院会本着什么判决?请你们律师费要多少?谢谢!

其它
2018-12-15 16:44:52
律师解答区
  • 你好,离婚是你的自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