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目前就职在一家杭州互联网公司,处于试用期状态,目前已经提前3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现已办好交接工作,但是在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发现,公司合同中写到乙方确认,与甲方关于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所有债权债务已结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经济凭证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我本人至今为止没有收到任何工资的发放,请问我应该签这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签离职证明吗?

其它
2018-11-05 15:16:38
律师解答区
  • 既然没有收到,自然不能签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