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你好,律师,我昨天撞了一个骑车的行人,判定结果是对方轻微受伤是我全责,第一时间带她检查包扎,检查结果是皮肉伤,然后也第一时间付款维修她的车。她当天就可以自行走路,起站,正常的推拉车门,但是手肘腿部还有右手大拇指出有受伤,所以她说她说瑜伽教练,影响她上课,要赔偿一个月的误工费,同时她之前已经报名了一个比赛,报名费和机票费都交了,但是因为这去不了,也要我们承担,差不多10000多块,我觉得金额过大请问我可以拒绝吗?她还要精神损失费,请问合理吗?

其它
2018-10-26 13:35:28
律师解答区
  • 就你所述情况,精神损失的话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其余的费用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误工费若在合理范围的话应该予以赔偿,但机票费用等如果关联不大的话我方可以拒绝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