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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您好,我们村小组的集体用地被征用,村委会在2010年与街道签订征地协议并于2016年将征地补偿款汇入村委会账户,村委会直至2018年3月才告知我们这一自然村的村民,由于我们自然村部分被征用的土地确界不明,曾上访要求在明确后才让施工方进行施工,但有几位小组长私自代表村民签订(其中一位被代签)了土地确认书,自然村老人协会因阻扰施工被以寻衅滋事罪拘留。 由于被征用的土地我们自然村占了绝大一部分,街道有关部门曾和我们自然村的老人协会协商,工地地材等运输由老人协会指派,老人协会曾找我父亲公司的车队来接这一工程,但经过初步估算利润我父亲拒绝了这一工程。另一车队接下这一工程,得知我父亲曾提出这一工程所赚利润的10%捐赠给老人协会,所以其自愿先捐赠10万给老人协会,后因发生上述老人协会阻扰工地施工,这一车队负责人就状告老人协会敲诈其25万并阻扰工地施工,以及我父亲为背后主使者 我父亲没有参与阻扰施工 从未到过现场 也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 现在却被以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起诉 寻求杨律师的帮助

其它
2018-10-23 1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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