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您好,我父亲于今年8月在一绿化队工作,休息的间隙坐在路边与另外三位同事一起被一辆机动车撞伤。车祸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朋友的小轿车在为一餐馆送货途中发生。事故造成一死三伤。车祸后,引起我父亲8根肋骨骨折,右侧小腿骨折,后续又造成了左侧膝盖粉碎性骨折,同时引发肺部感染。目前,交通事故已认定机动车全责。我父亲61岁,农村户口,与绿化队没有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历次工资均以现金形式发放。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状告绿化队吗? 提请民事诉讼之后,伤残鉴定是我们自己找还是法院指定呢? 事故发生后,医药费已垫付30000余元,其他各种费用超过1万元,请问可以大致帮我们计算一下,我们家的赔偿金可以到多少吗? 谢谢

其它
2018-10-10 16:49:21
律师解答区
  • 您好,您可向肇事方要求赔偿损失,同时您可主张同绿化队存在劳动关系,伤残鉴定有专门指定的机构。赔偿金的构成根据个人的年龄,工资水平,户籍,受伤程度有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