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律师您好!我跟我前夫17年五月离的婚,他在同年八月在小贷公司带的款,后来一直没有还,就我的电话作为联系人。就在今天有人说是法务部的给我打电话,说是八月31日在深圳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让我出庭,我在离婚后就没与前夫联系,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我也没有收到法院传票,我需要去么?不去会对我有影响么?我在这件事中需要付责任么?

其它
2018-08-27 16:36:13
律师解答区
  • 1如您所说是婚后,前夫,贷款的小贷公司再给您打电话请告知已经离婚,如果再打电话骚扰您保留报警的权利。 2未经法定程序告诉你去开庭的例如法院的传票请忽略,都是骗子,如果再打电话同样的处理方式,告诉对方你要报警。 3出差信号不好,刚看到,请谅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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