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因公司新建工厂,招聘我为土建工程师。公司第一次与我签订的是一年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活动;在该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活动满期后公司又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格式与前面一年期固定期限合同一样(但合同期限写的是自某年某月某日至项目完工之日止)。现公司新建厂房即将完工,公司也发合同终止通知书。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有无什么经济补偿等其它费用?总共在该公司工作时间为4年。

其它
2018-08-02 14:51:26
律师解答区
  • 您好,你叙述的情况不够详细,若果能把事情经过说的清楚一点,你的要求更明确一点,这样便于我能做出专业的判断,如果有需要可电话或微信联系我详谈,我再帮你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