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7年4月购买回迁房一套,双方合同约定房款42万,首付20万,剩余22万待分房抓号时付清,因种种原因到了今年7月份才准备分房,8月份抓号,可卖方要求加价15万。当时签合同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只注明待房屋办理房产证时,卖方如不于配合须支付5万违约金。合同上有三名中间人签字,有卖方村委会公章。请问如果打官司,买房能得到多少钱

其它
2018-07-30 21:46:03
律师解答区
  •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具体可以工作时间来电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